
不以规矩,不成方圆
不以法治,正义何存
马院学子以案析法,明理笃行
法治小讲堂第八期
如约而至
本期小讲堂将深度剖析四个案件
追溯矛盾的因果链条
定夺权责的平衡支点
在裁断中明晰公正的尺度
在梳理中勾勒真相的轮廓
01
第一组:思政251班的汪梦绮、施欣琪、陈澈、李施霖同学为我们带来一起民事案件。2012年,赫章县罗州镇政府将中学堡坎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人员侯某辉。工程完工后发生坍塌,2016年修复验收合格,但镇政府仅支付了部分款项。2021年侯某辉起诉追讨余款,镇政府以工程质量、诉讼时效及合同无效为由抗辩。法院结合建设工程相关司法解释,最终判决支持侯某辉的诉求。
汪梦绮:2012年3月,赫章县罗州镇政府口头把中学堡坎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侯某辉,约定单价为每立方米180元。工程完工后两次坍塌,最终在2016年修复并验收合格。但镇政府仅支付了5万元,余款一直未结清。2021年,侯某辉起诉索要款项,镇政府以工程质量、诉讼时效、合同无效为由进行抗辩,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侯某辉的诉求。
【座右铭:法者,治之端也】
施欣琪:本案核心适用《民法典》第7条、第132条、第188条和第195条。这些条文分别明确了诚信原则、禁止权力滥用、三年普通诉讼时效以及时效中断规则。同时,本案还可依据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(一)》第14条确定工程款支付时点与利息起算标准。上述法律条款为本案裁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。
【座右铭:公理在人心,正义靠法兴】
陈澈:法院认定侯某辉逐年催款的主张成立,并结合镇政府自认的修复交涉事实,确认诉讼时效持续中断。基于诚信原则,法院驳回政府时效抗辩的主张,强调行政机关应承担更高标准的履约责任。根据验收约定及司法解释,法院最终确定以2016年7月26日为工程款及利息的法定起算时间点,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【座右铭:法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】
李施霖:本案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。政府应当坚守诚信,及时履行付款义务,不得滥用职权逃避债务、损害政府公信力。债权人则应通过书面催告、公证送达等方式留存权利主张证据,妥善保管合同、验收凭证等关键材料,切实做好时效管理,为维权筑牢证据根基。
【座右铭:法不阿贵,义不徇私】
02
第二组:思政252班的王心宁、汤唯、魏靖尹同学分享了杭州快递谣言案。2020年,谷女士在取快递时遭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。随后,郎某与何某伪造出“富婆出轨快递小哥”的聊天记录并在网络散布,引发大规模诽谤和网络暴力。谷女士因此遭遇社会性死亡并失去工作,生活陷入困境。但她没有选择沉默隐忍,而是果断报警并坚持刑事自诉,成功推动案件转为公诉。最终,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、何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。
王心宁:在杭州快递谣言案中,网络谣言迅速蔓延,严重侵害了谷女士的正常生活。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网络暴力,谷女士没有退缩,而是坚决运用法律武器维权,勇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推动了关于网络暴力治理的司法实践。她的抗争证明:在法治社会中,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,司法机关必将为受害者伸张正义。
【座右铭:公理之下,正义不朽】
汤唯:杭州快递谣言案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。该案精准适用《刑法》第24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创造性地诠释了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”这一法律条款,成功将一起看似个人名誉受损的案件上升为关乎公共利益的案件。此举既严惩了犯罪分子、抚慰了被害人,也以司法判决为清朗网络空间筑牢了法律屏障。
【座右铭: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,维护公平和正义的根本】
魏靖尹:本案暴露出平台在谣言传播监管上的漏洞,警示平台要强化主体责任,完善信息审核机制。同时,本案将网络暴力案件的公诉标准具体化,弥补了法律空白。最后,司法机关要及时跟进网络时代的法律适用问题,通过完善公权力介入机制,切实解决受害者在证据收集和侵权追责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。
【座右铭: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句话,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】
03
第三组:思政253班的诸葛嘉越、范争、施明泽同学深入分析了张扣扣案。2018年,在陕西汉中,张扣扣为报旧仇,于除夕日持刀杀死王家三人。该案因涉及血亲复仇、童年创伤及司法公正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张扣扣一审被判处死刑,经上诉维持原判。该案折射出法治精神与民间伦理的复杂冲突。围绕此事,小组得出结论:唯有完善的司法救济与及时的社会心理干预,才是抚平创伤、守护正义的理性之路。
诸葛嘉越:张扣扣案凸显了道德与法律的冲突,反映出当时法治工作存在的不足。这起案件对于当下的法治工作仍然具有警示和借鉴意义。作为普通公民,我们应冷静、全面地看待问题,加强自身的法治意识建设,避免被舆论裹挟。
【座右铭:守法如持衡,心正则法明,法明方可护世宁】
范争:张扣扣有预谋地杀害三人并毁坏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。尽管他在作案后主动投案,但鉴于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,自首情节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判处张扣扣死刑。
【座右铭: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】
施明泽:张扣扣案是现代社会浮躁现象的缩影。部分媒体为博流量,传播“贪官判案”“为母杀人”等片面、虚假信息,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。同时,大多数网络公民在该案中呈现出道德思维简单化、易受群体认知左右的特点,这反映出网络公民的法治素养亟待加强。
【座右铭: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,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】
04
第四组:思政254班的林诗嘉、包梦晴、刘佳怡同学讲述了邓紫棋版权纠纷案。邓紫棋与蜂鸟音乐解约后,双方就艺名“邓紫棋”的使用权及《泡沫》《光年之外》等歌曲著作权产生了法律纠纷。该案历时六年,涉及版权归属、商标权与人格权冲突等法律问题。邓紫棋通过重新录制专辑等方式维护权益,最终成功收回艺名及部分歌曲权利。此案对演艺行业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。
林诗嘉:2008年,邓紫棋与蜂鸟公司签约,开启音乐生涯。2019年,因公司禁止其解约后演唱原创作品并拖欠劳务费,邓紫棋提起诉讼。随后,蜂鸟公司冻结其音乐账号并下架演出视频。2025年,邓紫棋通过重录专辑《I AM CLORIA》成功收回部分歌曲演唱权。该案凸显了艺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,警示从业者应强化版权意识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【座右铭:心中充满正义,目光往返于规范和现实之间】
包梦晴:邓紫棋与蜂鸟公司的纠纷一案,涉及著作权法、民法以及合同法,是歌手与公司间纠纷的典型案例。在这场纷争中,蜂鸟公司和邓紫棋基于不同立场,各自援引不同法律条文来主张自身权利。这一案件深刻启示我们,当遭遇权益侵害时,要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【座右铭:精研法条明是非,躬行实践守公正】
刘佳怡:邓紫棋版权纠纷案带给我们诸多启示。创作时,著作人要重视版权,及时留存创作记录、标注版权声明;在引用他人版权作品时需规范操作;团队合作中要明确产权归属。签约前,当事人需仔细审查合同,谨防陷阱。在维权方面,当事人要做好预防,留存证据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,应当通过强化保护意识予以有效维护。
【座右铭:持法理初心,护世道安宁】
分析层层深入,法理渐入人心
马院青年心怀敬畏,依法而行
以青春之名,护法之公允
以笃实之行,守法之尊严
循法以守正,宣法以扬善
本期法治小讲堂到此结束
但法治的故事常讲常新
期待与你下期再会
共赴法治新程